问题 | 之前有取保候审算累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本身并未直接导致累犯的产生。所谓累犯,是指在其之前所犯下的罪行已由法院判决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该刑罚已经得到完全执行或被赦免后的第五年之内,再次实施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的行为。而取保候审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它与累犯的法律定义之间并无必然联系。若某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且最终被判定需承担相应刑罚,那么他是否构成累犯,还需根据其具体犯罪事实以及前科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倘若此人确曾有过犯罪纪录,且满足累犯的法定条件,即便曾经经历过取保候审,仍有可能被认定为累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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