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逮捕了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依法逮捕之后,仍然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者辩护律师享有申请对其强制性追诉措施进行变动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处取保候审条件之时,上述权利主体便可依法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将已经实施的逮捕行动替换为更为宽松的取保候审方式。而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接到此类申请时,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答复并做出相应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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