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起诉后取保候审如何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被取保候审者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向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请求。
2.其次,公安机关负责办案的工作人员会对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核。他们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仔细审查。 3.接着,案件承办人需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过办案单位的认真审查和批准后,办案人员将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完成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 4.最后,办案人员将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的回执上签字确认。 同时,办案人员还将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前往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