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驾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醉驾者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再度实施醉驾行为的情况下,相关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法律规定向检察院申请撤销原先所取得的取保候审资格,并执行对其进行抓捕和还押的程序,同时提出执行逮捕的请求。
针对此类涉及两次醉驾行为的案例,法律明确规定应予以合并处理。 根据现行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当判处相应的拘役刑罚,并且需要缴纳罚金作为惩罚。 关于醉驾取保候审后的处理方式,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刑事案件的后续进展。 如果经查证确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处以拘役刑罚,并同时缴纳罚金。 这些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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