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可能将面临被处以管制、拘役或单独立法适用的附加刑之责的情况;
(2)有可能因犯下有期徒刑等重大罪行,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3)对于应当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其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处于怀孕期、哺乳期的妇女身份,应予以特殊考虑; (4)在拘留期间,对于需要逮捕但证据尚未充分的犯罪嫌疑人; (5)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的情况; (6)在提出逮捕申请后,如检察机关未能批准逮捕,需进行复议或复核的情况; (7)在移送起诉至检察院后,如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也需要进行复议或复核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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