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金都交了公安局就是不放人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经过审批后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且按照程序缴纳了保证金额度之后,公安机关仍未予以释放,此时应果断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诉。实际上,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环节中的一项强制手段罢了,它绝非最终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施加的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取保候审期间,还有一项至关重要的原则,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须严格遵守传唤规定,两次以上无故缺席将会被视为相当严重的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种情况下他们甚至有可能失去取保候审的资格,那就意味着他们将面临更为严厉的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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