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当被申请人或其亲属以及其指定的律师向负责案件审理的执法机构提出申请取保候时,首先需要遵循此步骤;
其次,执法机构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完善并填写相关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提交至县级或者市级公安机关进行负责人批准; 第三步是,保证人或现金作为担保材料,需经过执法机构严格审核把关,如有必要,还应当详细填写担保书,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第四步要清晰地填写完整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备随时查阅和参考;紧接着要把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相关事项明确规定出来,向其充分解释并且告知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公开透明;最后将被取保候审人员移交至派出所进行事实落实执行工作;除此之外,保释候审最长时间可长达12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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