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执行拘留的时间,不同类型有不同规定。如果因为违反治安管理被抓,最多会被拘留20天。但如果是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那情况就复杂了。一般情况下,警察会在抓人后的三天内,把情况提交给检察院审查。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多关几天,最长可以关到37天。而对于民事司法拘留,时间就相对短一些,最多15天。但不管哪种拘留,如果检察院觉得不应该逮捕,那就得立马放人,并告诉检察院结果。如果需要继续调查,但符合条件的话,也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所以,拘留的时间长短,真的得看情况,不是一刀切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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