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拘留他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的强制措施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在以下七种情形下,公安机关可以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进行先行拘留: 第一种,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 第二种,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第三种,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第四种,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第五种,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第六种,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第七种,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此,流窜作案是指行为人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又逃至其他市县继续作案的情形;作案次数达到3次及以上的情况下,构成多次作案;两人以上共同作案构成团伙作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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