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以后还能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每种强制措施的期限都不一样的,适用不同犯罪情节的犯罪嫌疑人,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后,是不能继续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该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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