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需要交保释金,有没有法律依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什么情况需要交保释金,交保释金,我国刑事诉讼法规范表述为,“交纳保证金”。
在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被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应当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