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什么情形下会转为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而逮捕是指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 (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 (5)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 (6)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五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予以逮捕: 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 5、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 6、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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