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后判刑的时间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取保候审后又判刑的,没有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间是不能折抵刑期的。
2、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死缓减刑和数罪并罚以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但是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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