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犯罪在哪里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犯罪应该由犯罪行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在被告人常住地更为合适的,可以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异地犯罪的,由犯罪所在地公安实施抓逮或外地公安部门抓捕均可,一般是由发案地判决,除非特殊情况由户口所在地判决更适宜则由户口所在的判决。 如在多地作案,则由案件最大的案发地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