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医药费一万以内全报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依照财产损失、紧急救助费用以及伤病人员伤残费用等三大类别进行分项理赔。
具体划分依据为是否承担事故责任及责任程度。 当被保险车辆负有事故责任时,其对其他车辆或第三者所造成的各类财产损失,最高赔付额度为人民币2000元; 对于伤病人员的医疗费用,最高赔付额度为人民币10000元; 而对于因事故导致的死亡或伤残,最高赔付额度则为人民币110000元。 若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不负有责任,那么其对其他车辆或第三者所造成的各类财产损失,最高赔付额度仅为人民币100元; 对于伤病人员的医疗费用,最高赔付额度为人民币1000元; 而对于因事故导致的死亡或伤残,最高赔付额度同样为人民币11000元。 在上述赔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涵盖了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以及营养费等项目。 至于死亡伤残费用,则包含了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所需支付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经由法院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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