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土地被集体占用怎么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村民的土地被集体占用时,主要是依据《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赔偿的。
具体而言,通常会给予以下几类补偿: 一是土地补偿费,它是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来计算的,一般为六至十倍。 二是安置补助费,这是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确定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同时,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还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会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不过,具体的赔偿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 如果村民与集体组织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村集体占用其土地,在赔偿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赔偿金额不合理,尤其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计算标准不符法规。村集体则称按当地惯例执行,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小朱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关于土地补偿费,应按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如不符合此标准则村集体做法错误。 2、安置补助费需根据安置农业人口数确定,每人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四至六倍,且每公顷最高不超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十五倍,不符此规定应调整。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应按实际损失补偿,不同地区虽有差异,但也应合理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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