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建已经判了拆除可以再重申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违建已判拆除能否重申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一、对原判决不服的情况 在法定上诉期内: 若当事人对违建拆除的原判决不服,且此时仍在法定上诉期内,那么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上诉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及合理的理由来支撑自己的诉求。 例如,可能存在认定违建的证据不充分的情况,相关部门在认定违建时,所依据的某些关键证据存在瑕疵或者缺失;又或者是认定程序违法,上级法院在接到上诉后,会重新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新的裁决。 超过上诉期: 如果已经超过了法定上诉期,当事人还可以考虑申请再审。 不过,再审的启动条件相对来说比较严格,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 二、基于新情况或新证据的情况 例如,在原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发现了与违建认定相关的新事实或者新证据,像之前未被发现的关于房屋建设的合法审批文件等。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依法向相关部门或者法院提出重新审查的申请。 但最终能否被受理和支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有权机关进行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的违建被判决拆除,小朱不服。在法定上诉期内,小朱认为认定违建证据不充分、程序违法想上诉;超过上诉期后,小朱又发现新证据想申请再审。此外,小丽称原判决后发现新的合法审批文件,想申请重新审查。争议点在于不同情况下能否重新审理。 案情分析: 1、在法定上诉期内,小朱若能提供如认定违建证据瑕疵、认定程序违法等充分证据和合理理由,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级法院会全面审查并作出新裁决。 2、超过上诉期,小朱申请再审需符合严格条件,如发现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法院才可能受理。 3、小丽基于新的合法审批文件申请重新审查,能否被受理和支持,需有权机关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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