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几年的违法建房没有协商可以强拆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认定属于违法建设项目的情况下,被拆迁方将无法获得拆迁补偿权益。
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发出要求立刻停止施工或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的指令后,经调查查实未能停止建设或逾期拒绝进行拆除,则可以执行强制拆除行动,无需支付赔偿款。 同时,当地行政机构应对此作出公示,限定期限促使当事人自行进行拆除作业;若在此基础上,当事人仍然未在法律设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启动行政诉讼程序,且没有实际展开拆除行为,行政机关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实行强制拆除。 对于那些未经准许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能按照该证书的各项规定进行建造的项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依法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而在诸如乡、村等区域内,如果未依法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这一规定实施建设行为,乡、镇人民政府也有权做出同样的决定,并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活动、及时纠正错误、逾期未予纠正的,有权强制性进行拆除。 实施强拆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拆迁人须向所在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其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过审查后签署意见传输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草拟限期拆迁决定书,报送审批;待决策文件通过并下达后,即进行送达;接着,拆迁负责人需前往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手续; 最后,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制定执行措施,并做好对受影响者最后一次的妥协劝说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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