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建拆除归谁管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力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行使。违法建筑是是指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而兴建的房屋,对于违法建筑,一般会责令拆除,如果不拆除的,会被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建筑如果是由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的,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由行政机关进行公告。违法建筑拆除程序如下:行政机关调查取证;认定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为人不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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