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能退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安置房能否退还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签订协议前 在还没有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时候,被拆迁人通常是可以选择放弃安置的。 这时候,处理起来相对比较容易。 因为双方还没有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约束,只要被拆迁人与拆迁方进行友好的协商,双方能够就放弃安置这一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顺利解决。 例如,被拆迁人可能因为后续有了其他更合适的住房安排,所以希望放弃拆迁安置,这种情况下,只要与拆迁方沟通清楚,一般都能得到理解和认可。 二、签订协议后 1.存在合法合理理由: 若出现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事由时,被拆迁人是有权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该协议的请求的,进而退回安置房。 2.不存在合法理由: 如果没有上述法定事由,仅仅是因为被拆迁人自身的原因想要退房,那可能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了。 具体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需要依据双方具体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中的约定来确定,常见的可能包括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等。 总之,拆迁安置房能否退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以及相关协议来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的房屋面临拆迁,与拆迁方签订安置协议后获安置房。后小朱发现房屋主体结构有安全隐患,想退还安置房,拆迁方却认为小朱无理由退房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在签订协议前,小朱因有其他住房安排想放弃安置,与拆迁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可顺利放弃,因此时无协议约束。 2、签订协议后,如本案中小朱发现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拆迁方隐瞒实情,小朱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退回安置房。若不存在法定事由,小朱退房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按协议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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