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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起诉期限多久结束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针对土地征收或房屋拆迁行为发起行政诉讼的时效要求,通常情况下是从当事人已知晓亦或是应当知晓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时算起,期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倘若当事人曾经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且对于复议机构作出的最终裁决并不满意,可以在接到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天之内向当地的司法部门提起诉讼请求。
另外,假如复议机构未能按照既定时间给出裁决结果,那么当事人有权在复议期结束后的第15天内向司法部门提出诉讼请求。
当然,这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规定。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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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3: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