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的构成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安顿费用普遍涵盖了房屋价值的赔偿、搬迁时期及临时居住期间所需补偿,以及对于生产营业方面损失的赔偿等多个方面。
当涉及到房屋价值的赔偿时,需要依据被拆迁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使用性质、实际建筑面积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才能得出具体数额。 而搬迁时期及临时居住期间所需补偿,主要用于弥补因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临时居住需求的相关开支。 至于生产营业方面的损失补偿则更具针对性,主要是为了弥补因拆迁行为给那些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企业或是商户带来的经济利益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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