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时,宅基地和建筑如何确权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规定,拆除建设单位在对被拆除房屋进行拆迁时,有义务严格遵守房屋拆迁标准,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提供各类补偿费用。
具体来说,这些补偿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三大种类: 第一类是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费),这种费用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因遭受产权损失所导致的经济上的损失; 其次,周转补偿费用途在于缓解被拆迁房屋住户由于临时居住条件受限而带来的生活不便,从而以临时居住条件作为依据加以补偿,通常会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来计算当月的补贴额; 最后一类是奖励性补偿费,该费用旨在激励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并且主动放弃某些应得权益,比如住户可以选择自愿迁移至城市周边区域,不再强制要求拆迁单位给予其安置住房等等。 最后,关于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价格,其计算方式为: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与宅基地面积相乘,最终再加上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本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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