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路征收的赔偿方式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定法规,在进行房屋拆除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偿费用。
该部分补偿费用主要涉及两类: 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重置费)以及为保障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基本权益而设立的周转补偿费。 第一种补偿费用,是对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后,结合其结构及折旧等因素制定。 根据房屋建筑面积大小及价格来计算补偿金额。 第二类补偿费用则是为确保被拆迁房屋居民能够临时找到合适的住所或者有着持久居住优势而设置的。 这类补偿费用的金额,会具体考虑到被拆迁房屋住户居住环境的优劣度和被拆迁房屋住户家庭人口数量,并按照情况给予相应的每月补贴。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奖励性补偿费,这是为了表扬和激励那些积极协助我们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或者出于自身利益选择放弃某些权利的被拆迁房屋住户,自愿搬迁至郊区或者表示不再需要拆迁单位安排住房。 各种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将遵循地方政府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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