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用地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权限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有责任为被征收人提供必要的补偿保障,这主要包含了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其次,因征收带来的搬迁、临时居住权的补偿; 最后,对因征收而导致的企业生产运营中断损失的补偿。 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请以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另外,我们将简要介绍商用土地的征地过程。 征地的审批步骤是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 在获得许可后,开发商可以向市、县级政府的地政管理部门递交建设用地申请书。 经过审查后,地政部门将会拟定出征收土地的方案。 在得到市政府及县级政府的确认后,此方案会逐级上报至有权限作最终决策的职权部门审批。 被批准的征地方案需按法律要求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签发。 至于征地的执行阶段,则需要各城市县政府进行公示。 发布信息的范围涵盖到所有被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庄。 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批准征地机构、批准编号、征地目的、范围、占地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居民安置方式、办理征地补偿的时间期限等详细信息。 此外,特别提醒您,公告发布之后,如果存在抢种农作物、新建建筑等行为,则抱歉,这些都不会被纳入补偿范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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