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被称为“房屋补偿费”的(即所谓的“房屋重置费”)乃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所造成之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其数额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构造特点及折旧情况来设定的,并以每平方米价格作为参考依据进行评估。
2、“周转补偿费”这一术语则专门面向于补偿因被拆迁房屋而导致住户无法在原址继续居住并自行寻找临时居所之不便,具体数额是按照临时住房的条件等级来划分,并根据被拆迁房屋内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发放补助费用。
3、最后一种便是“奖励性补偿款”,其主要用途为鼓励房屋所有者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以此促进拆迁的顺利进行。
此项费用的数额不定,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政策给予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