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遭遇不公平,如何维权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涉及到不合法合规的拆迁过程中,群众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公安局进行实名报案,同时,还要特别注意收集到相关的违法拆迁证据,这将为我们后续的维权动作提供有力支持。
在此之后,我们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来收集和掌握征收方在整个程序操作中所出现的违规点,从而对其施加有效的压力,这样就能有助于争取到更多宝贵的时间来赢得谈判或诉讼的优势地位。 2、在国内层面上,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应该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公布,且公开的内容应包括详细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具体关于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等项目。 此外,市、县两级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还需积极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和解说的工作。 最后,如果房屋已经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将同期被回收。 3、在拆迁过程中,若有人采用了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者通过违反规定中断供应水、热力、燃气、电力以及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强制逼迫被征收人搬离家园,并且因此造成了损失,那么他们将会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对于那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及相关的直接责任人,一旦造成足够严重的后果,将可能会触犯法律,并可能依法受到刑事惩罚; 反之,如果造成的影响尚未达到犯罪标准,他们将面临依法受罚甚至是行政纪律处分的命运; 若是情节较轻,则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的问题,同样需要依法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