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搬迁项目开始之前产生的相关花费如策划与准备阶段产生的各种费用;
在搬迁工程扩展过程中的停滞不前所产生的费用; 由于机器设备需要调试或修复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以及运输所需的运输费用; 还有辞退现有员工时需向他们支付的补偿费用等等。 2、依据相关拆迁法规和政策而获得的奖励支出,奖励性的速迁费用以及其他形式的拆迁奖励费用。 为了判断拆迁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可以要求哪些类别的赔偿,我们建议您查看相关的拆迁协议。 3、对于非住房类型的住宅房屋在拆迁过程中所遭受的停产停业损失,同样有权获得补偿款。 房屋征用是一个由政府针对非国有资产,在给予公平补偿的基础上,采取的一项强制性的行政交易行为。 这一行为必须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时保障公平补偿原则。 只有在满足公共利益需要且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充分补偿后,国家方予依法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在实际的征地拆迁业务操作中,法定的征收程序极为严格,涵盖了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订及公告程序等多个环节。 通常情况下,房屋征收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前提下完成征收任务,此时原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即告消失。 第二阶段是由拆迁方提出司法强拆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启动司法机构组织开展的拆除工作,以期完成对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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