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拆迁时,被征收人享有哪些权益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可能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征地拆迁问题,作为被征收者,您具备如下神圣且不可剥夺的权利:
首先,您有权追求获得合法赔偿的申诉相应权利; 其次,您享有维护知情权的需求,这对于确保您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到整个征地拆迁流程至关重要。 确保知情权得以落实的手段主要包括发布各类拆迁与征收公告以及相关信息等渠道; 再次,在征地报备程序开始之前以及征地公告公示发布之后,包括制定安置补偿方案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您都拥有参加听证会议并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四,若对征地行为持有不同看法或产生疑虑,您有权发起行政复议以及进入行政诉讼的程序以寻求法律救济; 第五,如果您对评估结果持有反对意见,有权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重新审查的申请,如对重新审查的结果仍不满意,可在十日内咨询/申请专家进行进一步评审; 最后,作为被征收者,您也应该享有人身财产权益免受侵害的禁令对抗权、自主选择安置补偿方式的权利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合法主张回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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