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拆迁政策是怎么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被拆除的房屋进行赔偿的费用称为“房屋补偿费”或者“房屋重置费”,这是用来补偿房屋所有者在拆迁过程中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这种补偿价格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与折旧程度进行划分,通常是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来计算出最终金额的。 其具体计算方式包括以下步骤: 先计算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然后将这个数值乘以宅基地的面积,再加上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就可以得出房屋拆迁补偿价了。 (2)对于那些因为拆迁而需要临时居住或者寻找新的临时住所的被拆迁房屋住户,他们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生活上的不便。 因此,我们还需要提供一种叫做“周转补偿费”的补偿措施,以帮助这些住户度过这段时间的困难时期。 这个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3)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一些原本拥有的权益,例如自愿搬到郊区居住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为他们安排新的住房等,我们还会提供一种叫做“奖励性补偿费”的额外补偿。 这个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会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4)最后,我们还需要考虑到由于征收房屋而给被拆迁房屋住户带来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问题。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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