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娘家拆迁的房子和老公有关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不存在对于拆迁赔偿的份额分配问题。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法规,房屋拆迁所带来的赔偿仅适用于物业产权持有人,如果房子是由父母所有,那么其与子女之间通常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关联。 由于这些房产被视为父母的私人财物,受到父母的完全掌控以实现自由处置,任何人不得直接干预。 然而,当父母去世后,他们的房产将作为遗产由子女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们是有权获得相关补偿的。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征收公有或私有的财产,以及对非国有财产进行公平补偿后实行的强有力的行政措施。 这个过程必须在满足"公众利益"需要和给予公正补偿的基础之上进行。 在大多数情况下,征用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消亡,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双方可以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从而达成补偿协议,此时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进行了终结; 另一种情况则是从寻求司法强制拆迁开始,拆迁方需按照法定的司法流程来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用工作。 总之,法定的征收程序严密严谨,包括通报前的公示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审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制及公示程序等环节。
法律依据:
1、一般来说是没有,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房子拆迁只会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而房子属于父母的话,基本上与子女是没有关系的。因为父母的房子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是没权支配的,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财产所有权,不受干涉。
2、不过,要是父母都已经过世了,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房子的,这样的情况下拆迁子女是有份的。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一般来说,征收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因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而完成征收,此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于消灭。另一种情形是拆迁人通过申请司法强拆,走法定的司法程序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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