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国家拆迁怎么赔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因征用而导致的商铺房产价值损失的补偿(即在政府发布正式征收公告之日,由评估机构评估出的被征用商铺与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相近的价值);
2.涉及到店铺搬迁和短期内租住的替代场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3.因为门店停业而可能带来的商业损失的赔偿(通常需要根据门店在被征收之前的盈利状况、门店面积、停业时间等诸多方面综合评估后给以确定); 4.计算屋内装修、安装设备及工人遣散等一系列相关补偿费用; 5.还需考虑由于拆迁政策而产生的其他奖励性费用,如快速迁入新环境的奖励费等等。 所有以上各项补偿及奖励都必须经过具有权威资质的财产评估公司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之后才能最终确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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