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结果不满意怎么处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贵方对于保险索赔的裁决感到不甚满意,建议首先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展开积极而深入的商谈和交流,明确阐述您内心深处的愿望以及存在的疑虑。
如经过进一步的磋商仍未达成共识,您可选择向相关的保险监管机构提出申诉,该机构将负责对保险公司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查。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寻求仲裁的帮助,因为仲裁具备一定程度上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然而,无论选择何种方式来处理争议,我们都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核实并确信自己手头拥有足够充分且确凿的证据以用来支持您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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