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保险可以避债务纠纷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保险并不能作为一种规避债务责任的途径。
倘若债务人企图借助变卖保险来逃避应偿还的债务,债权人拥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此举的合法权利。 在所有民事活动中,包括参与保险业务,都需遵循诚信原则。 若其中任何一方采取欺诈手段,致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了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到欺诈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当债务人通过放弃自身债权、舍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进行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拖延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从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不利影响时,债权人同样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 关于保险是否能够有效地规避债务,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法律规定。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保险,其保单所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现金形式支付的保单红利以及退保后的保单现金价值等,均被视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财产权益,因此这些权益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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