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纠纷时效多久开始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人身意外伤害险、健康保险等非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或支付保额时,其所享有之法律保护期限为法定的两年;
然而,当提起要求人寿保险公司发放保险金额的诉讼时,则应适用五年的时效规定。 无论何时,上述时效期限都应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获知或者推定应该知道保险事件发生的那日开始进行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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