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保险医疗理赔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争议事项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的案件,其诉讼代理费用范围为:每宗案件人民币2,000至30,000元不等。
在此基础上,允许有20%的浮动范围,然而若实际费用低于2,000元,则按照2,000元的标准进行收取。 (二)对于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其诉讼代理费用将根据争议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以下费率进行分段累加计算: 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包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包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同样,在此基础上,允许有20%的浮动范围,然而若实际费用低于2,000元,则按照2,000元的标准进行收取。 (三)关于计时收费的标准,具体如下:每小时收费200元至2000元之间,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计时收费的标准以及结算方式。 在此基础上,允许有20%的浮动范围。 (四)如需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的代理费用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 (五)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若由原承办律师继续办理,则代理费用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 (六)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则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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