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重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性事故当中,各大保险公司在缴纳强制定额保险费用之后,会先行垫支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作为保障,此额度通常被设定为10,000元人民币。
在面临此类情形时,若需继续接受治疗,应首先查看事故责任方是否愿意预先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 如无法实现,可考虑寻求交通警察部门协助,申请由事故基金提供垫付资金。 倘若以上途径均无法奏效,则应优先考虑救治伤员,设法筹集资金以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延误病情。 在此基础上,再与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方详细商讨赔偿事宜。 若最终保险公司未能履行赔偿义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归还个人所垫付的相关款项。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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