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在哪个机关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取保候审通常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开展审批工作。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指出:对于具有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有权进行取保候审: (一)涉嫌触犯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微刑事犯罪; (二)若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型刑事处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 (四)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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