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纠纷怎么弄保险单的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出险报案手续。
首先,需立即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出险事宜; 而后,需要迅速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确保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之内。 2.损失情况核实与确定工作。 在完成报案之后,请务必主动向保险公司寻求关于可能涉及到的第三方或者车辆上乘客伤亡赔偿标准方面的详细信息。 此外,还应前往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以及事故调解等相关工作。 3.提出索赔申请。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请尽快收集并整理好所有必要的索赔单据,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申请。 4.领取理赔款项。 根据保险法规规定,保险公司通常会在收到索赔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您领取理赔款项。 届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相应款项。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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