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保险可以诉讼理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所作出的理赔处理未能达到公正合理,那么,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定,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确保在有效期限内进行起诉(对于民事案件来说,其诉讼有效期为三年,自权益方知晓或是应该知道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及责任方应承担相应义务之日开始计算); 其次,需选择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若涉及到合同纠纷的诉讼,则应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最后,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在起诉状中,应明确记载如下事项: (1)原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相关信息(如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例如要求重新进行理赔或补充赔偿等。 事实与理由部分应依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 (4)相关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居住地址(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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