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偿养老保险起诉状会过期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险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时限被普遍地设定为两年;
然而,鉴于人身保险合同所具有的独特性质,对于这类合同引发的诉讼,其法定的诉讼期限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予以延长,调整为五年。 至于投保于非人身保险类型的保险产品,例如汽车、财产等,一旦投保人或受益人就保险责任提出索赔要求,主张自己的权益,那么此类维权案件的诉讼时效亦同样为两年。 这个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即从投保人或受益人得知或者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已经实际发生的日期开始计量。 但是,对于涉及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来说,倘若希望向保险公司申请支付保险金,那么他们所享有的诉讼时效将会被延长至五年,并且是从他们获悉或者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已经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