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官司庭后调解需要多久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对于依照一审普遍司法程序进行审理的各类诉讼案件,自案件正式受理之日计起,应当在总共六个月的时间内彻底完成审理环节的全部工作。
倘若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案,确有必要延后处理,那么必需获得该案件所在法院院长的明确授权批准,并且将延长期限具体延长至六个月以内。 但万一仍然未能解决所有问题,仍需继续延期处理的话,那么就必须向上一级别更高的人民法院进行申报审批,只有经过获得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审核通过后,才能再次适当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最多可达三个月的时间。 至于涉及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即仅仅由一位审判员参与公开审理案件的情况),根据规定,有权进行审理的人民法院必须在正式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全面完成对案件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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