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下列住院检查类费用不适用于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服务项目类(例如优质优价费用、自行聘请的特别护士服务费用等);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包括但不限于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治疗项目类(除了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之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等);
以及其他未明确列出的项目。
具体内容如下:
1.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病历工本费。
(2)会诊费、出诊费(包含家庭病床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陪护费、自行聘请的特别护士费等特殊需求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类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部分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所需支付的费用。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