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保险诉讼的有效期为法定时长三年。
2、具体来说,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悉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人身份之时开始计算。 如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规定执行。 然而,若权利受损之日距今已超出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给予法律保护。 若存在特殊情形,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裁定延长诉讼时效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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