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保险待遇纠纷诉讼时效能终止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劳动诉讼中,诉讼时效可以依法终止,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诉讼时效将会暂时停止计算:
(1)不可抗力事件,此处所述的"不可抗力",乃是指那些无法预知、无法避免且无法通过人为努力加以克服的客观状况; (2)法定代理人尚未明确或者已经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 (3)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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