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保险赔不赔付营运损失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赔偿项目严格内控在对被保险人直接遭受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对于由此引发的间接性财产损失,诸如运营损失等事项,交强险并无赔偿义务。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此处所谓的运营损失,实际上系指因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致使肇事机动车无法维持正常的运营活动,从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损失从性质上看,无疑属于间接性的财产损失,因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此类损失不应被纳入到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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