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保险费用怎么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若涉及到用夫妻共有财产为子女购买的保险权益问题,这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处置的范畴。如果父母选择使用夫妻共有的资金来投保,那么当他们决定离婚时,其中一方将成为投保人,而另一方或者其亲属以及离婚后由另一方抚养的子女则会成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此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变更投保人的方式,让另一方继续承担保险费用,从而保持原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同时也无需对原合同中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进行任何更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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