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条款未规定理赔时效有多少年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险理赔申请实效性的规定,可大致划分成两种类型:针对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通常设定为五年;而对于其他种类保险的索赔而言,时效期限则相对较短,普遍为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索赔申请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的时效期限进行提交,若超出该期限,投保人或受益人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未能提供必要的单据资料以及未领取相应的保险金,那么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权益。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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