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夫妻感情破裂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哺乳期夫妻感情破裂的,女方起诉离婚,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因为男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哺乳期男方一般不能提起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应当先进行调解,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离婚起诉离婚的程序和过程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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