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车保险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处理保险合同纠纷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协商。协商的含义即为,当保险合同双方因特定事件或矛盾争议而无法自行解决时,应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所载明的条款,在互相尊重和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寻求共同利益并保留各自意见,以实现自行化解纷争的目的。 第二,仲裁。仲裁则是指,当保险合同双方就某一特定事件或问题产生分歧且经协商无果后,可以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决,从而解决争议。 第三,诉讼。诉讼则是指,在保险合同争议无法通过协商和仲裁解决的情况下,合同一方或双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机关予以公正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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